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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02:09:04
《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建成区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洁化比例持续提高。到2023年底,建成区环卫、渣土、混凝土等市政工程车辆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清洁化比例力争达30%以上;同步加快将现有出租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车。
(二)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快机动车充电和LNG(液化天然气)加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市政工程和城市物流配送等车辆需求。到2023年底,力争新建机动车公用充电桩3000个以上。
(三)交通运输模式持续优化。加快过境车辆绕行路网和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建设。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1.市政工程领域谈球吧。推进建成区环卫车辆清洁化,2021年清洗车,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车辆清洁化比例达到80%以上;2022年起,除清洁化车辆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原则上全部清洁化。推进建成区渣土、混凝土车辆清洁化,2021年,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车辆清洁化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2022年起,除清洁化车辆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渣土、混凝土车辆力争全部清洁化。[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经信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配合落实,不再列出]
2.城市物流配送领域。2021年,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商贸等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2022年起,除新能源车辆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相关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经信局)加强货运企业监管,督促其对车辆规范管理,提高建成区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3.公共交通领域。2021年起,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引导建成区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车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局)2022年起,全市在举办国内外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除医疗急救、抢险救灾等特殊用途车辆外,其他保障车辆原则上使用清洁化车辆。(牵头单位:赛事、活动、会议主要承办单位)
1.物流枢纽布局合理。编制杭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物流与仓储体系专项规划;依托机场、港口、铁路车站等货物集散枢纽,规划并推进15个物流枢纽(含国家、区域、城市三级)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落地,形成干支衔接型、多式联运型物流枢纽布局,积极推动物流企业进驻物流园区或配合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商务局]积极整合城乡邮政、快递、客运站、货运站等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规划建设承接城市与乡镇物流配送功能的配送节点。(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物流枢纽仓储+物流园区分拨+末端中心补充”的物流配送节点体系。
2.货物运输结构优化。加快过境车辆绕行路网建设,加强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加强引导过境车辆经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绕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发挥杭州北站、白鹿塘等铁路货场作用,推进铁路星桥物流基地建设,研究推进杭州钱塘新区大江东区块货运专用铁路和公铁水联运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积极推广跨运输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模式,探索推进实施集装箱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2021年起,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新建港区逐步具备装卸集装箱功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3.组织方式集约有效。到2021年底,结合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建设,建成3—5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推动形成“物流园区+清洁车辆运输”的城市物流配送方式。试点开展共仓共配、多仓共配、多温车配送等共同配送组织形式,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采购提高统一配送率;推广物流园区配送班车实施城区集中配送、城乡共同配送模式。到2021年底谈球吧,在大型商超、冷链配送及快递行业中,试点培育2—3家集约配送企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与长三角城市共同推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联合嘉兴共同推进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项目,加快嘉兴市域与杭州市域间天然气管网的连接线工程前期工作,以提高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将集LNG加液、充电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供能基础设施布局纳入能源发展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谈球吧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2.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构建以共用或自用为主体、公用为补充的客货运车辆充电设施体系,建设与货车、市政环卫车辆充电需求相匹配的充电桩。(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鼓励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并逐步向社会错峰开放。(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2021年起,有序推进将具备条件的已建成小区(含拟改造的老旧小区)、公共大型停车场和物流集散地的公用和共用充换电设施配电建设纳入电网改造计划,提升充换电设施用电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建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3.强化LNG加液设施建设。充分发掘现有LNG加液站供能保障潜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公交配套LNG加液场站向社会开放;将主要货运通道、中重型车辆集中停放地、码头等地LNG加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燃气专项规划,加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LNG综合站、加液站等规划项目落地,建设与货车加液需求相匹配的LNG加液站。(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
4.提升智慧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和信息资源,形成便捷智慧的加气(液)和充换电供能设施网络体系。加强与交通、物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网络体系功能,提供加气(液)与充换电点位查询、预约、远程运营及维护管理等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谈球吧、市建委、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局)
1.推动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结合新一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公交服务网建设,加快城乡公交、区域公交一体化发展。推动轨道网、公交网、慢行网三网融合。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市区长途客车站谈球吧、铁路谈球吧客站、机场、码头客站与地铁或新能源公交车以及公共自行车的顺畅衔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建委)
2.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便利度。推进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加强公交路权优先保障;强化公共交通智慧化管理和调度能力,提升公共交通准点率和换乘便捷度;全面提升公共自行车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公众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到2022年底,力争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投集团)
1.鼓励使用清洁化车辆。借鉴兄弟城市有效做法,实施清洁化车辆路权开放和减排补贴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在清洁化车辆充电、加气(液)、停车、购买保险等使用环节实施优惠;优化完善招投标政策,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使用清洁化车辆的,给予加分。建立绿色积分制度,推动车辆清洁化有序更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2.严格高排放车辆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国三柴油货车禁行范围,在城市核心区域(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等)试点划定“绿色物流区”,对试点区域内柴油货车实施严格通行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局)严格柴油车辆准运证、通行证、营运证发放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建委)进一步加大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超载超限等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实现老旧车辆污染协同管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燃气车和增程式混动车排放情况的在线远程监控,对排放情况在线传输稳定的车辆免予上线检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污染天气运输车辆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推动高端汽车制造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扶持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项目,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逐步构建“智能+网联+车”的产业生态;打造亚运绿色公交智能驾驶示范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驾驶应用。到2023年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力争达百亿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推动绿色物流产业发展。制定实施杭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巩固“全国智慧物流中心”地位;进一步规范物流行业市场秩序,推动物流产业规模化发展;充分整合铁路、公路、航运、港口、机场等物流信息,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数字赋能,提高货物运输效率,促进物流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3.推动清洁车辆后服务市场发展。研究制定杭州市清洁化车辆售后服务市场行业标准,规范后服务市场发展;构建以清洁化车辆维修服务站为主体的售后服务网络。到2021年底,建成一批具备清洁化车辆维修能力的4S店或专业维修企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探索推进换电站、电池租赁试点。(牵头单位:市经谈球吧k>谈球吧信局、市建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建立规范化、社会化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带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一)加强组织保障。发挥市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组织高效运转;鼓励成立第三方推广应用组织,发挥纽带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推进机制,并将年度任务纳入生态文明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制定车辆清洁化工作年度计划,强化节点控制与过程管理。
(三)突出市场运作。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清洗车,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车辆清洁化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在创新和绿色节能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与充电、LNG加液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修、报废回收等后端市场建设,促进车辆清洁化产业链全面发展。
本方案中重点领域主要指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交通等领域;清洁化指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其中轻型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本方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由市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pdf
关于《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政策解读
关于《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图文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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